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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里煮的乃是庖厨为了宴席而宰杀的野猪。可莘奴偏偏鲜嫩之处,单选了厚实的肥膘,又拣选了一副猪肠与香料混煮在一处,这番做法就连庖厨也有些瞠目结舌。
要知道时人讲究,“君子不食溷腴”。但凡讲究一些的士,若是自认君子绝不会食猪狗之肠,表示不与肮脏沆瀣一气为伍。
甚至屠户那里,切下了的肥猪肚肠也多是用来喂狗的
可是莘奴烹了这一整副的出来,简直是露白到极点的唾骂了,直接痛斥云梦山主的心肠堪比猪狗!
这莘奴也是憋闷了一个晚上,若是当时没有回味过来,现在也彻底想明白了王诩的用心。
心肠何其毒!何其龌龊!当下竟一时忘了对他的惧意,整治这喷香的出来。
王诩挥手命一旁准备帮他脱衣的奴婢退下,径自脱下了深衣,扔在了席榻上,然后半点形象全无地盘腿坐在了桌案前,看了看锅内之物,并没有如莘奴预料的那般动怒,只用一旁铜盘里的水净手后,用长箸夹起那幅肠子,放入陶盘里,伸手取来切肉的薄刃将那肠子划开,甚是熟练地切成一段段后,命仆役取来炙烤之用的碳炉,将切好的肠铺在碳炉的铜盘上,取盐与桂椒撒在其上,不一会一股独特的异香便弥散在屋室内。
这时,他才低声说道:“过来。”
屋内只莘奴一人,自然是冲着她说的。莘奴跪伏在桌案旁甚是不情愿地磨蹭了过去。
这时王诩已经夹起一片烤熟的,用紫苏叶裹好,单手捏住送到了莘奴的嘴边。
莘奴原以为王诩就算动怒也不过是掀桌而已,哪里想到他竟然从善如流,将这第一口鲜嫩的反送到了自己的嘴里。
看着那红菱抿成了一条线,王诩嘴角弯翘道:“你是妇人,又不是君子,有什么忌讳?若是不吃,我可要捏开你的嘴巴了。”
这等私下的粗鄙,哪里有半点方才人前恩师的儒雅?
莘奴被他的无动于衷也弄得泄了气,张嘴狠狠地咬住了那紫苏包。这一入口才发现,这等被厌弃之物竟然是说不出的美味。
因着在锅里沸煮了一阵,里面的肥腻去了大半。再用火炙烤,撒上桂椒遮盖腥味,包裹以紫苏清香,竟然迥异于牛羊肉味。
自小养成的用餐礼仪,遇美味当用徐徐咀嚼,慢慢吞咽,这是一时也改不掉的。面前的小女子用心品尝炙肠的模样,与她潜读竹简中的疑句时的认真一般无二,引得王诩又包了几个送入她的嘴里。眯眼又看了莘奴一会,王诩包了一个,放入到自己的口中,一边咀嚼一边回味道:“小时家贫,食不到肉,曾与狗抢食,发现这肥肠其实倒是美味得很,所以经常食用,倒觉得这味道比肉还鲜美,今日得你提醒,才发现已经许久未曾品尝这小时难得的美味了。”
莘奴默默咽下口里的,心内冷笑,竟是忘了他的出身,贱民而已,怎么会如那些世家君子一般饮食严苛呢?与狗抢食?倒也下得去嘴!不过王诩一向是会吃的,若是没有记错,他当初好像是在鬼谷厨下主厨许久。
那段时间,奴仆们端上来的食物都很特别,虽然是些常见的鲜鱼肉糜,谷物青菜,可是因为庖厨的用心取巧,而格外的美味。
那时母亲还特意唤来他,细细询问了美食的烹制方法,准备亲自去做几样。可是他却跪在庭前,紧抿着嘴,一语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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