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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飘飘喜欢陶浸。
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欣赏,而是,有隐藏含义的喜欢。
从高中起,她就知道自己喜欢女孩子,她是新都人,开放又包容,对于性取向这件事,大多数同龄人都见怪不怪。
陈飘飘的喜欢很轻易,喜欢过她其貌不扬的同桌,因为有一天她穿了一件带着金纺香味的粉色T恤,陈飘飘靠过去的时候,觉得如果枕在她肩上一定很软很香。
喜欢过教地理的年轻老师,因为她讲课时随意将手撑在陈飘飘的桌子上,手指温软又干净,带着似有若无的香水味。
但这些喜欢都很短暂,像一粒粒露水,都不用等到天光大亮,就干涸成小小的水渍。
再下一场雨,连痕迹也打得七零八落。
而喜欢陶浸的原因很简单,上了大学,陈飘飘认为自己应该要谈一场恋爱,在得知被录取后,打开学校论坛,首页共30个帖子,三个关于陶浸。
有人问陶浸算安大的校花吗?
有人说,八卦一下,陶浸有没有男朋友?
点进去有陶浸的照片,很白,很高,眉眼尤其特别,不是当时流行的高眉骨大宽双眼皮,而是略含蓄的小扇形,山根不算很立体,但鼻子长得堪称一绝,当她微微侧脸的时候,好看得像陈列馆里的孤品。
精致到,你生怕这把鼻骨不当心受伤,连修复都无法还原刚刚好的弧度。
高瘦白的女生,如果长得从容,很容易被看出一点清冽的温柔来,对于陈飘飘来说,太具有吸引力了。
她从小就喜欢这样的女孩子,活得坦白、随意、信手拈来,不像她。
用现在的流行词来说,她觉得自己的人生,“偷感”很重。
她性格不好,自卑又自负,想要讨人喜欢,又觉得自己并不值得,渴望得到世界的爱,却时常假清高。
爸妈离婚时,她还小,问她想要跟着爸爸还是妈妈,她担心两边都不要她,于是说,都不想跟,她跟着外婆。
高中时被同学不喜欢,起因是她穿了一条有些成熟的超短裤,白晃晃的两条大腿引人注目,有嘴贱的男的说,外校的谁谁说跟陈飘飘好过。
她不屑于解释,觉得没有人会真正相信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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