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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笙除了与自己母亲同属妾房以外,再无半点相似之处。
肖钰之母曾工作于洋人街最兴隆的姗雀歌舞厅,孙芷瑶最拿手的莫过于交际舞与吉普赛舞步,袭一身藏青色紧身旗袍,步步生莲,不动声色就能舞进那群洋商心里去。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而色徒,则在所有人投献殷勤之前,将正值芳华的“黑雀”堵在换衣室间傲慢威胁——给我当妾,这间舞厅我就暂且不拆。
威胁意味十足的话,还放在了肖钰与母亲被接回老宅的第一晚。
肖仲海眯眼,命他放养在外的私生子跪在书房里,衿傲霜目充斥血丝,用拐杖挑起肖钰的下巴。
“厝厝……是小雀儿给你取的?呵,真拿不上台面。”
那间书房冷得彻骨,他身上还穿着初夏时母亲送的黄衫,手臂上显出细小的凸起,怯怯点头。
厝鸟也是麻雀的别称,如同孙芷瑶的艺名,有种大雅隐于世的意境,但那只乎沪城沦陷之后为躲避汉奸的无奈之举。
“从今天起,你就在肖家,什么厝厝雀雀统统忘掉。我们肖家祖辈胜出高官极品,你也要争做人上人,改名肖钰,记住,要成为别人瞧得上的珍宝。”
*
咚咚——
两下扣门声后,传来青年的声音。
“三哥,三哥……是你在里面不?”
“你白痴啊,不是三哥还能有谁进灵堂……你小点声。”另一人压低声线说。
肖钰听出那人是四房太太王秀莲的两个儿子肖宇铄和肖宇铢,一对双胞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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