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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达·琼斯让我默写《法句经》,试一试也未尝不可。
琳达是谁?难不成顾未州喜欢的人是个外国人?可老外不是信基督的吗,看什么佛法?
耶稣:你身上有他的香火味。
这也太过分了吧。
洛星把脸埋在爪子里,闷闷想:还说我迷信呢,现在倒好,就能听人家的话默写经文了……
好奇怪啊,我刚刚吃的也不是柠檬啊,可为什么呢,胸口好像是酸的,又好像是涩的。
他其实不是一只猫,是一只闯入他人生活的老鼠。
以前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
他不请自来,想要窥探别人的幸福,真的让他看到了,又被这幸福刺痛了眼睛。
老鼠大概是很自私阴暗的生物,所以他才会这么不应该,这么不合时宜地感到难过。
谁会等一个死人呢,而且这是十二年了。十二年啊,十八年的三分之二。
顾未州会因他人而感到生气,也会因他人而感到幸福了吧,他可以主动去找能哄自己的人,不再需要一个名为洛星的人奔赴他了。
而且洛星有什么本事呢?
他不会弹琴不会马术也不会什么高雅的艺术,被人家提起时——哦,洛家那个领养来的小孩啊,长得确实很好看,成绩也挺不错,但其他的不行。福利院里长出来的,怎么能融得进上流圈子。
是啊,洛星好像只有这两样能够拿得出手了。
他只是一个从福利院里走出来的小孩,他没有父母为他计划将来,没有上过补习班,更别提去学什么艺术了。他相信这个国家绝大多数人信仰的:知识就是力量,学习可以改变命运。
他只有学习和知识,但现在也没有了。
小猫坑坑洼洼的,一点也不好看了,猫爪不是人爪,他翻书都很费劲。
他什么都没有了。
洛星也什么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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