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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论起郑今、时初远和于朗这三个人之间的陈年旧瓜。
倒也不难讲。
大概友情中总逃不过铁定律时三角关系。
打小长起来的青梅竹马,两个男生既是兄弟,又是情敌。
不得不说,郑今长得也是真漂亮。不同于时念的文静柔弱,她的美仿佛生来就带了攻击性,是属于妖冶那一挂。
收拾打扮起来,半点不比那些豪门阔太差。
相较而言,时念容貌的确也是美,但多多少少就被时初远的书卷气弱化了一点。
一般在童话故事里,狐狸都是喜欢书生的。
现实却不是。
郑今是个有野心的人,她从来都不愿意将漫长人生拘泥于脚下的方寸之地。
偏巧。她的野心又没有足够的能力可以去与之相配。于是便选择了用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去快速解决矛盾。
于朗家条件没有时初远好。父母都是没文化的大老粗,不怎么注重教育,养出的孩子也是个文盲,白搭一身腱子肉。
但幸好,基因彩票。
年轻时长了张混不吝的脸。不算帅,但身材足够硬朗壮实。
忘记是哪次邻市举办中学生体育竞技比赛,厉芳作为对方拉拉队的领队,一眼就相中了球场上的于朗,赛后当即红着脸去找人。
于朗本想回绝,郑今却先一步拦住,撮合着两人留了联系方式。
再后面一来二去,轻易就促成了这桩姻缘。
郑今从始至终目的很明确。
她想要成为富人家的正房太太。
可她又耗不起那么多年,索性挑了同等范围内条件不算太差的先结婚生子,做两手准备。
实话说,她也不敢赌于朗的专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