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嘶──”杨小七按住脖子叫了一声,但他却只听见了“嘶嘶”声,好像有风正从自己的脖子里穿过。他赶紧摸摸自己的脸:头还在。他想笑,接着又想哭,可眼里火烧火燎地难受,竟是一滴眼泪也流不出。
咋个办?咋个办?我快死了……我不能死,不能死……守安要我活下去……我还要把沈团长背出去……我还要回来取背包……我还要告诉别人这里叫风城……我还要……
杨小七想着这些一次次地伸出手来抓住眼前的树根草丛开始一步步地向前爬。忽然,模糊的视线里出现了好多腿,接着是人说话的声音:“那有人!”
是……中国话……杨小七不动了。
再醒过来,杨小七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了一个临时医院里,脖子上被缠了厚厚的纱布,他再也不能说话了。
后来他才知道:获救以后人家看见了他袖子上的字,可是因为沾了太多的血,“王全”两个字已经看不出来了,所以医疗队的人以为他叫常守安,就给他登记了这个名字。他曾试图跟人解释,可不会写字没人明白他的意思,好不容易凭着记忆写了“小七”两个字,又被误会成是他的小名,于是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有人叫他“常小七”。最后实在没办法他也就不再反驳,由着别人叫他常守安了。
回国后杨小七没能跟着大部队逃到台湾就干脆留在了云南。学会写字后他托人打听过沈彰明和他那个没过门儿的妻子的下落,可最后都无果而终,年头儿一多他也就不得不放弃了。
文革的时候他先是因为自己的国军身份被批斗过几次,后来中央派人来调查他,说他以前唱过戏,还伙同一个外号“豁牙子”的人杀过人。不过他们杀的那个人是个当时一个国军将领的儿子,所以“臭戏子”的帽子就没给他戴,并把他“国军特务”的罪名也暂时撤销了。
这时杨小七才知道,原来常守安就是当年名噪一时,后来又离奇失踪的京城名旦──玉红春。而豁牙子是那个国军将领家的一个下人。但他们是怎么认识,又是如何杀的人却怎么也无法得知了。不过他想肯定跟常守安脸上的伤疤和被毁掉的嗓子有关。
这样一来杨小七就更不敢说自己不是常守安了,于是几十年光阴荏苒,年华渐渐老去,再没有人在意他到底是谁,经历过什么,他自己也就刻意地忘记了“杨小七”这个名字,他到底是不是常守安又有什么关系?名字不过是一个符号,需要他费尽心思的,总是眼前的生计。
直到沈彰明推开那间专门给他们安排的会客室的门、两个年已耄耋的老人相拥而泣的那一刻,他才又清清楚楚地想起了半个多世纪前那个叫杨小七的自己,以及跟“杨小七”相关的那些人,那些事,那些夜夜刮不停的风,那些似乎没有尽头的浴血奋战,那些花样年华里喊着报效祖国西征他乡却再也没能回来的鲜活年轻的生命。
关了文档,我的脑子有些发懵。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我一遍遍念叨着拨动鼠标上的滑轮,目光最终落在邮件的正文上。看这内容,应该是之前给我写过信。于是进到收件箱里翻到上一页,果然一个月前还有一封相同地址的来信,标题是“你好”。我赶紧点开:
明明小姐,你好。我是沈彰明的儿子,不知你的年纪,不知该如何称呼,不当之处还请海涵。
听家父的意思,你知道他回国寻找战友一事,旅程的经过就不再详述。四个月前我陪他去到云南,本以为终于找到了他寻找多年的人,可后来家父说是弄错了,回到仰光后却又常念念没错。这到底错没错我始终不得而知。
不久前家父突然晕倒于家中,并就此一病不起。醒来后便要求我把笔记本拿到医院,说要给一个朋友写信。后来知道是你。
因当时他在医院时睡时醒,信又过长,所以我守在床边断断续续打了四五天才把他要说的话写完,可信的内容实在是有些凌乱,我决定稍作整理再发给你。但没想到的是,就在信写完的第二天,也就是三天前,家父便与世长辞了。
无脑洞,无系统,非爽文。仙魔大战,魔界溃败,魔君空冥迫不得己将刚出世不久的孩子转世投胎人间界,为魔界留下火种。怎料转世之子竟入佛门,学佛法一心向善。一边是仙界的追杀,一边是不入魔道的坚持。尝尽世间之险恶,你说我是魔,是魔又如何!......
「已签约实体出版」「校园+甜宠+双向奔赴+直球」\n人尽皆知沈赫予面冷心狠,拳头梆硬且软硬不吃,是学校里谁都不敢得罪的存在。\n直到二班从晋城转来一个女孩。\n众人:予哥最烦同桌这种东西了。\n沈赫予清空了旁桌的杂物,举手自荐:老师,这儿还有空位。\n众人:予哥最讨厌别人介入他的地盘了。\n沈赫予接过温璃手里的书:练习册没地方放了?放我桌上吧。\n众人:予哥这人,可不轻易给别人当跑腿小弟。\n沈赫予将奶茶塞进温璃手里:顺手买的,不麻烦。\n众人:?\n予哥这球,打得可真直啊。\n只有沈赫予知道,女孩是他命里的一束光。\n他唯一想做的,便是捉住那道光。...
「音波割喉时,仇人的血喷溅在她玄色衣襟上。」麴云凰指腹轻抚染血的玉笛——灵犀幻音诀第九重,须以仇寇颈血开刃。昔日将门明珠褪去罗裙,化作淬毒刀锋,却在布局诛杀奸相时撞进一双深潭似的眼。贵公子牛俊逸含笑捏住她发颤的腕骨:“姑娘的杀招,缺个递刀人。”双刃合璧搅动朝野江湖,可当音律摄魂的秘密遭觊觎,当内力枯竭的暗箭刺破月夜......
天子高居明堂,俯瞰人间。世家历代朱紫,牧守黎民。宗门盘踞地方,万世不易。他们生来高高在上,以天下众生为棋子,驱使如牛马,视之如蝼蚁。穿越而来的韩绍,一身反骨,偏偏不信这天命。总有一天,他要踏尽那天街公卿之骨。将那内库烧成锦绣之灰!再用掌中之刀,叩问那高居九霄云端的金銮帝座。夫天子者,宁有种耶?答:兵强马壮者为之尔!...
一万年前,神秘的混沌界降临。科技失去作用,科学不再是真理,人类瞬间由食物链顶端跌入食物链底端,世界陷入绝望。天无绝人之路,绝望中有人发现混沌印记,可凝聚数据化法则之躯。法则之躯拥有一百五十年的寿命,法则之躯无病无灾,身体一直保持着最巅峰状态,一直年轻化,直到寿命尽头。当法则之躯击杀混沌界内怪物获取杀戮经验,提升等级,从而获得属性点提升实力。当实力提升至一定地步,便会产生质变,获取超凡之力,乃至成为神祇。自此,人类进入神之纪元。但请注意:这不是游戏!...
首辅的屠户悍妻作者:风过水无痕文案:姜椿写了个美强惨角色一炮而红,好不容易就要发家致富,却不想意外来临一命呜呼。好消息是她重生了。坏消息是她穿进了自己写的小说里,成为美强惨男配宋时桉的原配妻子,一个貌美如花力拔山兮的杀猪女,最后因为红杏出墙被浸猪笼死翘翘。姜椿:“……”要不要这么玩我?!好在对自己写的剧情滚瓜烂熟,再多出...